第一千零五十四章 抢银行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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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字姓,单字一个圣。
  苟圣。
  单单是看上似乎是一个很厉害的名字,但听起来就很土鸡瓦狗了。
  狗剩。
  至少大家叫这个名字的时候脑袋里都是蹦出的这两个字。
  这个名字的主人是一位十二岁的少年,他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但这是福利院的院长给他起的。
  少年出身在孤儿院,与其余遭到灾祸,或是别的各种原因被送来的孩子不同,他是在还是个小婴儿时被院长老头亲自捡到的。
  并没有风雨交加,或是大雪纷飞,但那也是一个非常寒冷的夜晚。院长散步时经过一个小巷子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一个一丝不挂的小婴儿躺在垃圾堆里,连个用来取暖的襁褓都没有,很难想象他的父母是怎么忍心将他给丢在这里的,也很难想象这个婴儿在这样的天气里已经挨冻了多长时间。
  多余市并不是一个十分混乱的城市,但偶尔也会出现女人乱搞,生下孩子后并不负责的事情。不然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孤儿院出现了。
  小巷子里没有监控,但在街道上有。
  诡异的是,这个小巷子已经两天没有人进出,哪怕有人拐进来也只是扔个垃圾就走,没有记录到有人抱着婴儿进小巷子里的片段,小巷子两边的墙壁也没有门窗。
  事后的检查也十分诡异,这个婴儿十分健康。
  但他曾一丝不挂的将皮肤暴露在空气中不知道多长时间了。
  在2004年这个信息还不发达的年代,这种离奇的事情是传播不开的,院长收养了这个孩子,并且为其冠上了自己的姓氏。
  至于“圣”字,则是因为老头迷信,一开始还以为这孩子是神仙赐下来的,但起“苟神”“苟仙”之类的感觉怪怪的,感觉“苟圣”挺顺口,就用这个名字了。
  虽然事后被提过不少次意见,但他从来都没有要改的意思,他自己还因为父母分不清方向而被起名为“苟东西”呢。
  事实证明这个孩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比普通的孩子要调皮了一点,漂亮了一点。
  大家都说他像是投错了胎,一直到十二岁的时候,还像是一个小姑娘一样,甚至在十二岁的事后,福利院里有同龄的男孩看到他一起洗澡头发放下来后的样子还会脸红呢。
  曾经有一次被退回来就是因为人家本以为是个女孩,后来发现是个男孩就给退回来了。
  院长老头是个老不正经,但他也是个好人。
  算是一个富豪,年轻的时候只爱钱,做了很多错事,老了后他的孩子们巴不得他早点死继承财产。
  然后老人家就建了个福利院,把属于自己的所有钱都投资到了这里。
  在去年他去世的时候,他的家人还试图来这里将钱拿回,那大声嚷嚷的样子将孩子们都给吓坏了,直到最后电视台的人来了才逐渐将事情平息。
  福利院里的老师,也是曾经在这里待过的孤儿。
  这里的孩子,一般十岁之前就会被人收养,因为没多少人想要领养一个已经逐渐长大了的孩子。
  院长属于那种负责任,并且有能力去负责任的人,一些迟迟没被收养的孩子,他会想办法托关系让孩子上学。
  而苟圣就是已经十二岁了还没被领养的一个例子。曾经和他一起玩的小朋友都被领养了,和他走的最近的那个女生甚至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接走了,只留下他还在这个福利院。
  并不是没有人想收养他,而是人家又给他退了回来。因为这家伙太皮了,完全没有进新家庭的拘束感,该皮就皮。
  在福利院的人眼里,他一定是舍不得福利院的大家,以及院长。
  院长去年去世了,而现在他以及十二岁了,更不会有人领养他了。
  大家都很担心他以后该怎么办,唯独他自己没心没肺的。
  这天,少年十分嚣张的对着福利院里年轻的大姐姐老师说:
  “给👴准备一个大点的书包。”
  “……”
  “今天怎么这么积极的想上学?”大姐姐没有和他计较太多。
  她记得这孩子可是最讨厌学校了,回来后一直说学校里的数学老师怎么怎么样的。
  人家可是老师诶,会刻意针对他这么一个学生吗?肯定是他自己太调皮了。大姐姐是这么想的。
  “上学?我去抢银行。”少年睁着死鱼眼看着大姐姐。
  昨晚大概凌晨三点的时候,他正在睡觉,忽然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像是睡觉时不小心把胳膊枕麻了一样,只不过是范围是全身的。
  惊醒后,少年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有些奇怪,检查了一番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构造似乎有些不像人了,反而像是玩具一样……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小喷壶没有了!
  那一刻,他的心瞬间凉了一般。
  小喷壶没了至少给他个小缝啊!要不然他怎么尿尿?
  在心凉了后,他又躺了回去,继续睡觉。
  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还没睡醒。
  但躺下之后他就睡不着了。
  废话,看到身体变成这样的他怎么睡?
  这一夜,他就在研究自己的身体上度过了。别说,当成玩具来玩还挺有意思的。
  然后又是一些玄幻的原因,让他发现自己好像变成一个壳子了,胸口处的球里才是他的本体,还是一个幼小的小女孩。
  并不是他尝试着去变成小女孩了,而是本能的就知道,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知道。
  似乎不用尿尿了,这倒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不用在冬天的半夜里被尿意惊醒,然后面对审判了。
  他像个憨批一般拿刀轻轻去划了一下自己的皮肤,发现竟然没有受伤!然后加大了一丢丢力气,还没有受伤!然后再加大力气……
  到最后用菜刀砍手臂的时候让菜刀卷刃了,他才发现一丝丝的异样。
  他的力气竟然能把刀子弄卷刃了诶!这是超能力!
  触觉还在,但没有痛觉了。一夜不睡也不困,他现在变成超人了!
  以后他就是人偶侠了!
  都有超能力了,不去抢个银行好意思吗?
  心大的少年满脑子都是这个,没有去想别的。
  当然,到最后大姐姐也没有给他一个更大的书包,因为他马上就要迟到了,没有时间给他买书包了。
  然而少年并没有去学校,反而真的向银行的方向走了。
  上学哪有抢银行重要?
  ……
  ……
  现世,艾琳还挺喜欢这个地方的。
  曾经第一次发现这里的时候,这里比异界要落后的多,甚至还有人穿盔甲,拿凡铁,用肉搏的方式打仗。当时之所以建立空间隧道,也只是因为这是他们第一个发现的其他世界而出现的兴奋感。
  就像现世人花费极大的代价去月球只为了带回来一点土一样,不图啥,只是进步的象征。
  但现在,这里已经发展到令她都惊叹的地步了。
  上一次来的事后大概是二十年前,那时单单是那个叫做电视机的东西都令她赞不绝口,短短二十年的时间这个世界竟然又迅速的进步了这么多,让她感觉就像是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般。
  可惜现世这个时代最重要的那个叫做“网络”的东西似乎会被魔力干扰,暂时不能在异界发展。
  此次前来,她是来看望自己的好朋友的。
  爱尔莎林,自从电视机被发明出来后就一直住在现世里了,明明是一位神秘学大师,但她似乎很讨厌充满能力者的世界。
  见到她这个二十年没见的老朋友,爱尔莎林非常的惊喜,好客的对艾琳说:“你是不是有病?凌晨三点来看我?”
  嗯……异界和现世还是有时差的。
  “嗯?”艾琳忽然眯起了眼睛,转头看向和她擦肩而过的邋遢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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